(3)原始素材:需提交所有拍摄原始素材文件(数据硬盘)、相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
(2)格式:上述成片均需提交高清数码原文件Mov格式、Mp4格式各1份★;HD高清母带一份★★★;DVD各3张。
1.前期准备★★:负责稿件撰写,提供专业的视频拍摄人员★★,在拍摄之前拟定好具体的拍摄计划与流程,并根据采购方提供的素材制作记录宣传片的文案内容★★★,并交给采购方审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服务能力,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四)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形象宣传片制作经验,并提供近三年独立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宣传片等★★,需提供相关合同及案例证明文件)。
3.后期制作: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进行视频配音与剪接★★★,完成后,由采购方确认剪辑后的视频剪辑效果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当随时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修改★★★、重制。
2.报价文件应制作封面并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价文件需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围绕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开展的“强核计划”项目的基本情况、培训过程★★、学员表现、企业现场以及成效呈现等全部过程进行拍摄并制作高清记录宣传片★★,用于电视台、新媒体等平台播放。工作包括纪录片的整体策划★★、导演★、拍摄、剪辑等工作★。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拍摄制作方案及报价,相关案例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或其他第三方信用报告文件等材料。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更好地培养和提升科研人员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水平,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今年策划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强核’计划——江门市企业研发创新人才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强核计划)。为配合“强核计划”项目的实施,做好活动的记录和宣传★★★。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现对“强核计划★”项目记录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进行对外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项目进度沟通会,向江门市科技局通报项目进度,展示拍摄素材★★,及后续工作计划。
4.服务保障★:负责落实编导与拍摄、拍摄设备和道具及相关保证记录宣传片拍摄和制作的人力、物资和交通保障。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采购项目供应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2)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与采购方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拍摄流程开展工作;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专业制作团队拍摄完毕后要通过双方协定,对视频进行事后剪辑与制作★★★。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8月19日12时(北京时间)前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68号),逾期不再受理★★★。在截止前收到一家(含)以上单位报名,本次采购即为有效。
2.现场拍摄:负责按照拍摄计划和文案内容,安排专业人员对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开展的★“强核计划”项目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开班仪式、培训过程12天、2次企业走访10天、方案梳理辅导过程、学员成效等)进行跟踪拍摄★★★。
1.围绕★★★“强核计划★★★”项目的实施★★★,拍摄制作一部不少于10分钟的高清纪录宣传片,提供包括调研、策划、脚本撰写、解说词、拍摄、剪辑、配乐★★、混音★、动画包装、调色★、旁白解说、字幕等工作★★★。
完成时间★★:2023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拍摄★★,3月31日前制作完成宣传片并通过采购方验收★★,纪录宣传片时长不少于10分钟。
(三)具有专业的拍摄和剪辑团队★,具有相关的资格证明(必须要有国家认证的行业资格证书);具有影视拍摄★、制作企事业单位宣传片从业资格(个人要有国家认证的行业资格证书);具备与宣传片拍摄制作★★、传媒传播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够针对记录宣传片拍摄活动制定系统的拍摄流程和计划,且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拍摄团队全程参与记录,深入进行调研和策划,影像语言丰富、结构清晰完整,剪辑节奏明快★★★;运用纪实拍摄★、图片、音乐、对企业进行航拍等多种表现手法,16★★:9镜头高清模式拍摄★,完整呈现整个活动过程和成效。